公司因分割減資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者,其減資對公司財務報告之影響及預計換股作業計劃

Date: 2010.10.11 / 神通電腦

1.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:99/07/12

2.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:99/10/07

3.對財務報告之影響(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):

實收資本額與流動在外股數:本公司減資前資本額為新台幣 3,283,800,250 元,本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,500,000,000 元,銷除已發行股份150,000,000股,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78,380,025股,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,783,800,250 元。

每股淨值(自結數):本公司減資前(99/9/30)為每股新台幣55.82元,減資後(99/10/1)為每股新台幣93.87元。

4.預計換股作業計畫:

(一)本次換發之股票,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,計已發行普通股 328,380,025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,金額總計新台幣3,283,800,250元。

(二)本次辦理分割減資新台幣1,500,000,000元,銷除已發行股份150,000,000股,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,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 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,減少比率約為45.678783%。

(三)分割減資後發行股數178,380,025股,每股金額10元,實收資本額為1,783,800,250元。

(四)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,依「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」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,每仟股換發約543.21217股 (即每仟股減少約456.78783股),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,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。

本次分割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,相關作業配合主管機關規定辦理。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。

(五)分割減資換發股票日程

1.分割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99年9月30日,並自 99年10月22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。

2.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,舊股票自民國99年9月17日起至99年10月21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登記。

3.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,舊股票自民國99年9月15日起至99年10月21日止,停止在市場買賣。

4.新股票興櫃日期訂為民國99年10月22日。自新股票興櫃之日起,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。

5.減資後之新股權利義務均相同。

(六)換發之程序及手續

1.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,即不再印製實體股票,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,儘速 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中保管劃撥帳戶,以利辦理換發作業。

2.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(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),請於99年9月14日(含)前將股票送存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即可,未能在99年9月14日(含)前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者,請於99年10月20日起持股票、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代收手續。

3.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,須俟新股換發日(99年10月 22日)後,股東持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、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、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、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股票手續。

4.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,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開始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,不需辦理任何手續。

5.換發地點: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,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,電話:(02) 21811911。

6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99/10/8收到經濟部99年10月7日經授商字第09901225880號函核准在案。